关于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年09月01日 作者: 点击:[]

各分党委、各单位(部门):

为深入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,促进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自觉树立廉洁意识,不断厚植校园廉洁文化根基,巩固“清廉学校”建设成果,形成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,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。根据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总体安排,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廉洁书画、廉洁摄影、廉洁微视频等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落实党中央、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精神,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广大教职工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,提升广大学生崇廉尚廉、守法遵纪、诚实守信的理想信念,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、示范、引领、导向作用,不断打造清明政风、晴朗校风、清正教风、清新学风。

二、活动组织

主办单位:纪委、党委宣传部

承办单位:工会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、学工处团委

三、活动主题

喜迎二十大,杏林沐清风、廉洁润校园

四、活动对象

全校教职工和学生

五、活动步骤
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9月 6日前)

各承办单位、各分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,通过内部会议、活动、微信群和公众号等平台,宣传动员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,营造积极向上、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。

(二)活动实施阶段(9月 25 日前)

各承办单位、各分党委围绕活动主题,按照作品创作征集类别和要求,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廉洁文化作品设计和创作。主要做好以下作品征集:

1、绘画书法作品

作品要求:

(1)参赛书画作品要突出廉洁文化或警示教育主题。

(2)参赛书画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书写、绘画、篆刻等作品。

(3)参赛书法作品软硬笔不限,楷、行、草、隶、篆均可,草、隶、篆需附字译,为体现作品原貌,请勿用印刷背景过于复杂的纸张,软笔书法请使用宣纸;参赛绘画作品类别、形式不限,尺幅不宜过大;篆刻类作品将内容和边款拓印同张宣纸上。

(4)所有参赛作品不装裱,在适当位置或便签标注作者基本信息(学院、班级或部门、姓名、联系方式)。

2、廉洁摄影作品

作品要求:

(1)以镜头记录廉洁文化折射在日常生活中的美好瞬间,弘扬清正廉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。尽量取材于校内景物、医务工作、家风家训、传统文化等。

(2)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作品;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。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,单幅作品图片不小于2M的JPEG文件,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。

(3)参赛作品可为单张照和组照,每组照不超过4幅(需标明顺序号),均为作者独立完成,不接收联合作品。

3视频作品

作品要求

(1)通过在校园内拍摄短视频,宣传学校教廉、医廉、学廉文化和党纪法规小知识等,扩大廉洁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

(2)视频作品包括微电影或微视频两种形式,必须为参赛者个人或集体原创视频作品,依法拥有作品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。

(3)视频格式为MP4格式,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*720;解说词报送word版本,视频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。视频内容要严谨规范、合规合法,不得出现不良导向或不文明词汇。

(4)视频由师生自行拍摄剪辑,不得由外请人员或企业制作。

(5)每个视频作品主创不超过3人,标明姓名、班级、学号、联系电话、qq等信息。

4LOGO征集

为湖北医药学院纪委微信公众号征集LOGO。

作品要求

(1)要具备明显的湖北医药学院标识或元素,要能体现纪委工作职责。

(2)提交作品均需未被权他人使用,必须为参赛者原创,不得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。

(3)作品可采用手绘、电脑绘图等各种形式;提交作品以电子格式参加评选,手绘作品拍照或扫描后以图片格式发送,电脑绘图须提供源文件;

(4)提交作品像素不得低800*800,附设计说明,并标明姓名、学院、班级、学号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;设计者不超过2人。

(5)LOGO一经采用,直接列入一等奖项,学生设计者同时授予课外学分。

(三)作品评选评审表彰阶段(9月30日前)

作品评审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展评相结合的方式。廉洁书画、廉洁摄影、廉洁微视频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总数按照不超过报送作品数的三分之一设置,给予奖励(证书和奖品)并择优宣传使用。评审组可根据各类作品实际,统筹调整各奖励等次名额,但不得超出比例总数。如参赛者为学生,同时对应授予二课学分1分、0.8分、0.6分,符合活动要求的作品授予二课学分0.2分。

六、活动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

各分党委、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工作,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。

(二)严明纪律、强化审核

请各分党委加强对廉洁书画作品、摄影作品、微视频作品创作、征集过程的指导和审核,确保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;对提交作品进行初核筛选,并于9月25日前择优分类报送,其中:教职工作品报送至工会(联系人:柯琴 )、离退休干部作品报送至离退休工作处(联系人:付小红)、学生作品报送至学工处团委(联系人:钟骅);LOGO作品报送至纪委(联系人:付轶)。请各主办、承办单位对报送作品严格复核并提交专家组评审。主办方对报送作品拥有使用、宣传、展览权,凡投稿参加活动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的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。

(三)广泛宣传、深入总结

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宣传,不断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。积极总结凝练廉洁文化建设成果,对于亮点工作和特色做法可投稿至校纪委、党委宣传部,作为廉洁文化建设优秀典型予以推介宣传。

校纪委

党委宣传部

2022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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